普宁市里湖正发果子厂供热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1-26 16: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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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普宁市里湖正发果子厂供热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 622号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515300
联系电话:0663-2242333、24893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普宁市里湖正发果子厂供热设施改造项目 | 普宁市里湖正发果子厂 | 普宁市里湖镇和平村老寨西侧 | 东莞市绿森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普宁市里湖镇和平村老寨西侧,拟在原厂区内新建一座锅炉房,新增1台2.5t/h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代替原现有4台电烤炉。改建后项目现有产品种类、生产工艺、产能产量等均不发生变化。项目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1、废水:锅炉废气喷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无法循环利用的喷淋废水交由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锅炉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锅炉废气喷淋。 2、废气: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采用“SNCR脱硝+碱液喷淋+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3、噪声:选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项目固废方面: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分类安全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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