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普宁市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粤府令第303号)等有关规定,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拟于2026年3月下旬就《普宁市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举行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报名参加。
一、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主要围绕《普宁市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
二、听证会时间
时间:拟定于2026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参加人应不少于9名,听证参加人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随机选取。当听证参加人申请人数不足9名时,从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中邀请产生。
听证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本次听证内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意见;
(五)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参加人名单将在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网站公布)。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从2026年2月28日起接受听证参加人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时需填写《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10日17:00
五、听证参加人确定方式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及时通知听证参加人并通过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网站公布。
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参加人的,将按照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通过公开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
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六、报名传真电话及电子邮箱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联系人:朱锡栋,电话:0663-2918116
电子邮箱:pnhbwk@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