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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普宁市广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一期)固废环保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揭市环(普宁)验〔2020〕9号
2020-6-16
通过
普宁市广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普宁市南径镇四睦村山老片东畔
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公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揭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告单位: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赵厝寮路段(原药监局)
联系电话:0663-2489388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