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关于做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落实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普宁市梅塘桂金红食品厂年产600吨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赵厝寮路段(原药监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5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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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