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流沙古森印刷制品厂年产200万张烫画、2万张烫画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1-05 09:28:53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普宁市流沙古森印刷制品厂年产200万张烫画、2万张烫画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赵厝寮路段(原药监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515300

联系电话:0663-2242333、2489388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年产200万张烫画、2万张烫画标建设项目

普宁市流沙古森印刷制品厂

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浮江寮村工业区第一街东起14-16号

年产200万张烫画、2万张烫画标建设项目

普宁市流沙古森印刷制品厂租用位于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浮江寮村工业区第一街东起14-16号的原普宁市普丰发印染实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建设年产200万张烫画纸、3万张烫画标项目。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建设烫画平板印刷和丝印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200万张烫画纸、3万张烫画标。

1、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市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较严者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再进入市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练江;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水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全部回用于刮刀清洗、网版清洗、废气处理设施喷淋,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印刷、清洗、刷胶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车间负压抽风收集,经“高压旋流塔+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置后由15m的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撒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处理。车间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Ⅱ时段标准(项目排气口未能高出200米范围内建筑物5米上,则排放速率按50%执行),无组织部分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3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撒粉产生的粉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一般固废暂存点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分开存放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暂存点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点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其2013年修订单的要求,废边角料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公司外运处置。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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