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37线普宁赤岗至麒麟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06 17:43:15 浏览次数: -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省道237线普宁赤岗至麒麟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赵厝寮路段(原药监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515300

联系电话:0663-2242333、2489388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省道237线普宁赤岗至麒麟段改建工程

普宁市公路局

普宁市赤岗镇、洪阳镇、麒麟镇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扩建项目起点位于现状S237普宁赤岗镇与揭西棉湖镇交界处,沿现S237继续向东改建,在洪阳镇与S236平交口继续沿现S237转向东南至麒麟镇,在麒麟圩与X110平交口继续沿旧路走向,对旧路按一级公路标准进行改建,终点接姚厝围桥桥头。

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城镇路段限速60km/h),路线全长23.887公里,路基宽度为24.5m,双向4车道,桥梁与路基同宽。工程总投资49993.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49.4万元。

1、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生产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建筑施工标准;施工期生活污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蔬菜a灌溉用水水质标准。

2、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路面铺设过程中的扬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施工场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营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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