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瑞博制药有限公司固体饮料、口罩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4-26 18:09:28 浏览次数: -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广东瑞博制药有限公司固体饮料、口罩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赵厝寮路段(原药监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515300

联系电话:0663-2242333、2489388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广东瑞博制药有限公司固体饮料、口罩生产改扩建项目

广东瑞博制药有限公司

普宁市云落镇古安村大埔盘龙工业园

广东绿晟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项目代码:2109-445281-04-01-458988)位于普宁市云落镇古安村大埔盘龙工业园(地理坐标:E116°02′05.311″,N23°12′32.181″)。改扩建项目位于原厂区内(厂区占地面积为22749平方米),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新增一条含水提工艺的固体饮料生产线、口罩生产线以及1台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建成后年产固体饮料1831t/a,口罩5184万个。项目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详见《报告表》。

1、废水污染防治:锅炉冷凝水回用于锅炉蒸汽用水;浓缩工序冷凝水经收集后回用于同类型产品提取工序用水;冷却塔冷却水经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纯水机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及浓水、锅炉废水均作为项目冷却塔补充水,均不外排;提取车间和口罩车间的清洗废水收集进入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严禁不符合绿化要求的废水进行浇灌,无法回用或绿化的废水应经妥善收集并委托有处理条件的单位进行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固体饮料制粒机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高效布袋除尘进行收集处理,经原有排气筒(DA002)高空达标排放;环氧乙烷灭菌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并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废气经高效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按规范做好药渣暂存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并配备相关通风排气装置。废水处理站各处理池应进行除臭处理,经脱水后的污泥储存于暂存间并及时清运,减少恶臭影响。产生废气的车间或设备需密闭化,并强化各生产环节有机废气的有效收集处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方式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应委托具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及管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等管理要求。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2022年4月26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