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赤岗鹏佳塑料厂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9-29 16: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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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普宁市赤岗鹏佳塑料厂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 622号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515300
联系电话:0663-2242333、24893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普宁市赤岗鹏佳塑料厂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 普宁市赤岗鹏佳塑料厂 | 普宁市赤岗陈厝寨村工业东区一街3号 | 广东德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普宁市赤岗陈厝寨村工业东区一街3号,租用建筑面积5340平方米。租用现有厂房从事塑料制品加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注塑机10台、搅拌机8台、破碎机1台等(设备清单详见报告表),年产塑料箱60吨、塑料椅80吨、塑料盘15吨、塑料水勺10吨、塑料桶25吨、塑料脸盆10吨等。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1、废水:冷却用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进入赤岗镇双枝山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深度处理。 2、废气:混料搅拌、熔融挤出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失效的活性炭应定期更换。 3、噪声:选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项目固废方面: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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