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南径金辉塑料制品厂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11-07 15: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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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普宁市南径金辉塑料制品厂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揭市环(普宁)审〔2024〕30号 | 2024-11-1 | 通过 | 普宁市南径金辉塑料制品厂(个体工商户) | 普宁市南径镇南径村东门浮山脚南侧4号 |
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告单位: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联系电话:0663-2242333、2489388)
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 622号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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