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南径宝利莱塑料厂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7-11 15: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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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南径宝利莱塑料厂再生塑料颗粒生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普宁市南径宝利莱塑料厂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622号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515300
联系电话:0663-2242333、24893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普宁市南径宝利莱塑料厂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建设项目 |
普宁市南径宝利莱塑料厂
(个体工商户) |
普宁市南径镇田南村白宫仔第1号 |
广东标诚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普宁市南径镇田南村白宫仔第1号,租用现有厂房从事再生塑料粒生产。项目占地面积为2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2000平方米,设置2条造粒生产线(设备清单详见报告表),利用洁净的PP、PE、废旧塑料为原料,年产再生塑料粒1200吨。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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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冷却用水、喷淋用水沉淀后循环使用;无法循环回用的喷淋废液应交由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普宁市南径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加强排放源的控制和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排放量。尽量采用连续化、自动化生产工艺,使用低(无)VOCS排放的原辅材料,产生废气的车间或设备需密闭化。工艺废气收集后经“气旋喷淋除尘+干式过滤+静电除油+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定期更换活性炭。
3、噪声:选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项目固废方面: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分类安全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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