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迪微晶玻璃实业有限公司池尾厂区低膨胀微晶玻璃面板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2-24 17: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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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广东科迪微晶玻璃实业有限公司池尾厂区低膨胀微晶玻璃面板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 622号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515300
联系电话:0663-2242333、24893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广东科迪微晶玻璃实业有限公司池尾厂区低膨胀微晶玻璃面板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 广东科迪微晶玻璃实业有限公司 | 普宁市池尾街道池尾高速路口往南约300米(国道324线西侧) | 深圳市绪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普宁市池尾街道池尾高速路口往南约300米(国道324线西侧),占地面积为664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9400平方米,主要生产微晶玻璃面板,生产设备主要有熔化炉(纯氧燃烧)2台、压延机4台、退火炉2台、晶化炉5台、抛光机210台、磨边机121台等(设备清单详见报告表),预计年产微晶玻璃面板1333万片(约1.46万吨)。项目总投资3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 1、废水:压延冷却水和抛磨用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玻璃熔炉使用的燃料为天然气,采用纯氧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麻石水膜脱硫法(石灰石法)+袋式除尘+SCR法工艺”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退火炉和晶化炉配套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由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项目配料及破碎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由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达标排放。 3、噪声:选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项目固废方面: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分类安全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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