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03 10:36:51 浏览次数: - 【字体:

 


2020年,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普宁市2020年全面依法治工作要点》要求,立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和实际,扎实推进环境法治建设,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生态普宁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同时鉴于环保机构垂直改革以及人事变动,及时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调整。二是领导小组结合局长办公会议,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且每月举行不少于一次由局长主持的局长办公扩大会议,听取各科室情况汇报,指导、监督、检查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认真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贯彻落实有关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制教育。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二是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带头加强对《民法典》《宪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增强干部职工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三是邀请局常年律师顾问李胜平律师为全局干部职工宣讲《民法典》;选派人员参加揭阳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的《民法典》解读暨环境执法实务培训班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局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四是坚持七五普法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把学法守法用法工作融入到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中去,让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政治上有提高,在学法用法上有进度,在工作岗位上有真功夫。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坚持优化服务,提高工作效能。顺应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支持服务企业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办事窗口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承接做好揭阳市局下放的审批事项优化建设项目环评服务,实施“两个正面清单”,深化环评制度改革。配合做好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区环评解限相关工作;协调推进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项目、青梅产业园等重点项目环评工作;加强与上级沟通,及时完善窗口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等相关工作。20201-11月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45件,固体废物竣工环保验收12件,按时办结率100%同时,对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各项要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听证工作,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实施后评估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探索法律第三方服务工作,同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合作关系,在立法、执法、审批、行政复议诉讼等领域开展合作,并聘请1名法律顾问,参与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法制培训和规范性文件审核等工作。三是加强日常教育培训。2020年,我局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与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达到95%以上。以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以及自学等相结合的形式,多次组织局内工作人员学习《民法典》《宪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并利用环境专家评审会、依法行政交叉检查、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及学法考试等契机巩固学习成效,切实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组织公务员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证考试,16人取得行政执法证,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2020年,我局公开生态环境类重点领域信息共364条。五是强化环保工作责任。起草修订《普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分工和责任,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的落实。目前该文件正在征求意见中,将来文件通过并印发实施后,我市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未能正确履行责任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追究责任。

(四)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全面推进蓝天保卫战。完成全市第一批VOCs22重点监管企业销号任务及3企业共4台工业窑炉123台燃煤锅炉、34台生物质燃料锅炉综合整治。组织开展蓝天保卫战百日冲刺行动,对第一批22VOCs重点监管企业及46家加油站污染排放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加强污染天气预警应对协调联动,加强对涉VOCs、锅炉、混凝土搅拌站等工业企业以及加油站源头管控,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二是全力打好碧水攻坚战。利用80天时间,协助完成流沙新河、流沙中河、汤坑溪等练江重点支流3.5万吨/7污水一体化处理购买服务项目建设,并达标运行;组织实施市水质净化厂(3万吨/日)工程项目建设,已完成生化池、二沉池基础垫层混凝土浇筑。配合整治练江干流及一、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787个,榕江干流及一、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335个。协助完成流沙中河3.8公里4万吨/流沙新河5公里10万吨/生态补水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流沙新河生态补水(二期)15公里5万吨/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巡查监管列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需2020年前完成治理项目20项已全部完成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常年保持100%达标。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我市列入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企业共38家,其中35家已停产拟入园,剩余3家已对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进行规范。会同南径镇组成调查组对该镇辖区内土壤超标点位进行全面排查,尚未发现有涉镉等重金属企业。

(五)依法惩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01-11月,我局共出动执法力量4450多人次,检查企业(场所)2960多家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65宗,移送行政拘留9宗,拘留人数14人;移送涉环境犯罪案件5宗,刑事拘留13受理处置环境信访案件449 宗,调查处理率100%联合各地各部门摸查涉水“散乱污”企业(场所)207家,其中落实整治措施73家,关停取缔134家。联合市公安、农业农村、市监等部门取缔非法屠宰场点102家,规范全市25家暂时保留的屠宰场,已有24家配套治污设施,剩下1未配套治污设施已停止屠宰。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一是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工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印发《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报纸、网上公开,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加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总结宣传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2020我局参加市“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被评为优秀等次二是在“6·5世界环境日和“12·4”宪法宣传日期间,我局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大力推进环保法律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通过举办环保法治讲座、发送环保宣传手册、设置法治文化宣传栏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的环境法治意识

)强化制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通过普宁市政府门户网站,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机构职能、行政执法、办事指南等事项,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按要求及时将有关执法信息上传至揭阳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等平台,全程接受法律监督和指导。三是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今年我局共收到人大议案办件2件。截至7月底,我局已将所有会办意见及时报主办单位,答复率为100%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依然艰巨环境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矛盾仍然突出。随着中央对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环境执法监管任务增加,监管压力持续增大,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监管点多面广量大的现实情况,致使执法效果不如预期。二是普法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更新快,相关配套文件亦紧随其后更迭出新,普法工作未能及时跟上,给环境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生态环境部门与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需要进一步细化镇街环保执法机构队伍需进一步完善,人员、监管能力亟待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要求,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本单位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扎实执行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和普宁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对局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提要求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对本单位的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局主要负责人都亲自召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局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进行认真研究决定,确保本单位依法行政。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将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科学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履职,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我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协同各地各部门强化全市劣Ⅴ类河流达标攻坚,确保练江青洋山桥断面和榕江东湖断面按期达标。继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加大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严格管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土壤污染。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积极推进阳光决策,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水平。创新执法手段,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建成全省统一环境执法监管平台;要强化“两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深化污染源网格化监管和“双随机”抽查制度,提高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培养塑造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生态环境执法铁军

)强化环境法治宣传培训。持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大力创新普法形式,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结合“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广播、电视等多媒体自媒体,拓宽宣传教育渠道提高社会公众环境法治观念。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推动环保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建立健全阳光政务监督机制。继续推进和细化空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管与执法、核与辐射安全、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举报和反馈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加强全省各地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信息公开,确保公众畅通获取环境信息。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20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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