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2-24 16:44:42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2025年,普宁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将法治理念融入财政改革与管理全过程,持续提升财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财政思想根基

  局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高位推动、深学笃行。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其中包括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围绕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政核心法律法规开展学习,进一步明确财政权力运行的法治边界,确立“所有财政活动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行动准则,为全局法治财政建设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拥辉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财政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一律集体研究、依法决策。聘请执业律师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推动依法行政内控监督机制完善,确保财政权力规范运行。

  三、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我局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相关实施方案,结合财政职能实际,推动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清理低效无效支出政策,强化预算源头法治约束。扎实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对政府专项债券、财政补助资金及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代理记账行业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规行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年初即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落实的责任闭环,确保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为全局法治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财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局持有效执法证人员达15人。全年共开展办理代理记账许可审批4项,所有审批事项均未超过行政审批时限要求。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全面上线,实现移动办案全覆盖,以信息化推进执法办案的规范化、程序化,做好“揭阳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的信息归集工作,归集上报行政检查案件16件。

  (三)深化法治宣传培训,提升全员法治素养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宣传培训。组织编印《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学习手册》,分五大专题32个工作场景,系统介绍村集体典型经济业务及常见问题,为基层财务人员提供精准指导。同时,举办业务培训班,在培训中梳理出12种常用审计文书格式模板,指导农村审计人员规范开展工作,为换届审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结合执法检查同步开展政策宣传与合规指导,提升市场主体法治意识。

  (四)强化财政监督,维护财经纪律刚性

  聚焦财政资金运行全链条,扎实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强化政府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监督,加大财政补助资金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力度,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积极运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分析等现代技术手段,提升财政监督效能。同时,深入开展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规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五、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法治理论学习与财政实践深度融合不够,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提升;

  二是财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法律专业人才配备不足;

  三是普法宣传效能有待提升。宣传方式仍偏重传统模式,新媒体运用深度和创新性不足,对不同受众的精准普法能力需加强,常态化、阵地化普法机制有待完善。

  六、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法治财政建设:

  1. 深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理论学习与财政实践深度融合,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

  2. 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财政法规制度体系,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

  3. 提升执法效能: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推广柔性执法,推动财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4. 创新普法宣传:拓展普法载体,丰富宣传形式,增强普法实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财政建设的良好氛围。

  5. 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规范财政权力运行,为普宁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普宁市财政局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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