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市委第一轮第二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3-16 17:33:44 浏览次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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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3月14日,十四届市委第一轮第二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陈岳森主持召开与市财政局党组主要负责人陈拥辉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巡察组组长陈岳森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财政局党组书记陈拥辉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委第二巡察组全体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江铿涛、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巡察工作联络组成员参加会议。

  巡察组组长陈岳森同志就此次巡察工作的意义、任务以及方式方法作了详细说明。他指出,党的十九大后,巡视工作进一步深化发展,巡视制度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做好巡察工作,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明确职责任务,切实增强监督的精准性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他强调召开此次巡察工作动员会,目的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一是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和有关党内法规,围绕四个方面强化政治监督,检查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检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检查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二是明确工作方式,确保巡察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三是落实政治责任,同题共答完成好本轮巡察任务。财政局党组要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监督,落实好“五不得”“两严禁”,即不得隐瞒不报或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拒绝或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不得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问题或不按照要求整改;不得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严禁安排任何人员收集巡察组工作情况或打听巡察组与干部群众谈话情况,严禁统一与巡察组谈话的口径。同时,巡察组严格遵守巡察权限,严明巡察组纪律作风,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市财政局党组主要负责人陈拥辉同志表示,全局上下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巡察组工作达到市委的目的要求。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坚决做到“三个不折不扣、三个绝不允许”,即:对巡察工作要求要不折不扣落实,绝不允许隐瞒变通;对巡察工作安排要不折不扣执行,绝不允许弄虚作假;对巡察布置任务要不折不扣完成,绝不允许敷衍拖沓。同时,全局上下一定把本次巡察工作看成一次加强党性、提高自律意识、转变作风的机遇,坚决做到立行立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巡察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据悉,市委第二巡察组将在市财政局工作2个月。巡察期间(3月11日-5月10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5361234724(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联系信箱设在单位大门口,同时设置邮政信箱:普宁市赵华路东侧市纪委监委办公楼507室市委第二巡察组收。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普宁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十四届市委第一轮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问题,深入检查党组履行职责使命情况,以及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财政局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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