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1-26 16:41:07 浏览次数: - 【字体:

  2023年度,普宁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依法运行,为产业有序转移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贡献财政力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精心组织,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强化使命担当,履职尽责,全面做好各项财政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法治揭阳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学习宣传的推动情况

  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熟,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到工作的全过程,创新工作思路,坚持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确保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取得实在的效果。

  (二)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一是聚焦财政主责主业,做出财政特色。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1310”具体部署,组织引导党员干部聚焦财政主责主业,在服务和保障全局高质量发展中再创新功,为普宁在推进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专项债券管理等方面提供财政高质量答卷。

  是领导带头示范,抓住支部这个基层关键。高度重视队伍“头部”与“尾部”的学习推进情况与效果。一方面,局党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另一方面,牢牢抓住党支部这个基层关键,制定主题教育学习计划,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活动。

  三是突出青年学习,展示财政青年干部的朝气和担当。青年财政干部是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和中坚力量。把青年干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群体,激励青年干部不断推动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创造新成就。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同部署,强化统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布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谋划部署全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强化内部监督;带头学法用法,发挥党组和领导干部的率先模范作用,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研究政治经济政策、财政工作会议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提升执法保障水平,提升工作队伍素质,提升全局干部法治观念,以上率下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情况,以及落实省2023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揭阳市及普宁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我局进一步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紧扣财政职能实际,推动纲要在普宁财政系统落地落实,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法治建设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中心工作同部署;强化宪法的遵守和执行,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完善法治建设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财政管理制度,理顺财政资金运作,强化资金统筹,提高资产管理水平,统一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严把支出审核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提高评审效率。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有序组织开展各项财政监督检查;依法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全机关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三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局主要领导带头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全局上下凝心聚力、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局党组坚持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坚决执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三是学习贯彻到位。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财政干部普法学习范围,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学习培训,7月份举行财政支农政策农村财务集体资产管理培训班,镇级、村级会计人员共1900多人参加培训;10月份举办全市会计人员专业能力提升暨财会监督培训班,各乡镇、街道办、农场,市直相关单位等320名会计人员参加专题培训。

  2.推进依法行政,落实三项任务

  (1)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经费保障。集中工作经费统筹力度,加大政法经费及扫黑除恶、禁毒戒毒、政法基础设备设施等的投入,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共已投入经费14455.88万元。其中:1.拨付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费用合计1464.6万、市病残收治中心309万、公安收治所188.23万、看守所、拘留所等拘押场所经费2076.24万,确保政法重点机构的正常运转。2.支持普宁市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程项目288万元。支持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法制审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基层社会治理建设443.06万元。3.支持市委政法委完成基层网格化治理工作、平安普宁建设、综治信息系统应用通信服务、政法信息网工程租赁运维项目等工作资金支出达321.44万元。4.支持公安部门做好基层派出所工作场地修缮建设510多万元、看守所监室超容羁押改造项目工程98万元、收治所隔离观察场所修缮工程经费38万元、综合实战平台建设项目经费434万元。配合公安部门支持打击电信诈骗经费200万元,支持禁毒工作开展以及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项目经费312万元。配合交通大整治安排重建改造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及第二批信号灯系统设备项目659万元、普宁智感安防区服务项目170多万元、违标车辆登记管理牌证制作及相关配套项目130万元。配合完成支付辅警工资费用6330.31万元、辅警制服采购费用150万元、涉案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334万元等专项工作,为平安普宁建设和普宁政法工作提供坚实后盾。

  (2)规范行政执法。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要求,积极组织参加市统一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提高执法行政意识,全局共29人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执法水平和执法素质得到有效提升;全年共开展办理代理记账许可审批8项,所有审批事项均未超过行政审批时限要求;认真落实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双公示”工作部署,扎实做好财政领域的行政执法信息上报工作,共归集上报行政许可信息8条;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全面上线,实现移动办案全覆盖,以信息化推进执法办案的规范化、程序化,做好“揭阳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的信息归集工作,归集上报行政检查案件16件。

  (3)不断健全财政监督体系。加大财会监督重点领域监督力度,驰而不息严肃财经纪律,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预算管理监督,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监督,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对会计行为的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对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质量的监督,规范行业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牵头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代理记账专项整治工作,对“无证经营”和“虚假承诺”行为进行整治,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强化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2023年立项报建的项目共 96个,总投资39.50亿元。受理工程造价审核备案773份,备案造价金额6.67亿元。共审核工程预结算233份,送审造价20.83亿元,核实造价18.61亿元,核减2.21亿元,核减率10.63%,切实提升建设项目资金统筹能力和投资效益。

  3.优化公共服务,做好三个推进

  一是推进重点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整合上级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投入“百千万工程”,加强本级资金保障,2023年累计投入资金26.05亿元;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支持稳就业促就业,各类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已累计下达21.87亿元;支持提升公共医疗服务水平,全年安排卫生健康支出18.87亿元;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我市2023年度教育系统共支出约32.01亿元。

  二是推进涉农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普宁市涉农资金4.39亿元,严格按照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重点加大农业生产发展、农业农村基础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以乡村振兴工作为主线,1-12月本级统筹规模达1.2亿元,统筹金额超过34.33%。推进加快2023年319个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用好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机制,统筹各级资金超4.2亿元,用于驻镇帮镇扶村工作。

  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好2023年预算项目入库绩效目标申报管理,共审核项目648个,筛选出绩效目标运行监控项目34个,通过事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运行监控,力求及时纠正偏差。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强化预算单位支出主体责任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股室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是:

  1.行政执法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干部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的能力有所不足。执法人员依法执政能力和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法治力量较为薄弱,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越来越高,我局无专职法律人员,法律专业人员配备有所不足。应进一步加强对单位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执法人员依法执政能力,及时规避行政执法风险。

  2.缺乏创新思维和主动性。客观上强调工作忙、 压力大和事务性工作较多,缺乏持之以恒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的精神。部分干部面对新形势新挑战,习惯按部就班,工作中,惯用老办法、老眼光看待和解决问题,对财政工作创新、破解疑难财政问题及在新形势下涌现的财政新问题,学习研究不够深,缺少解决新问题的经验。

  3.法治宣传的力度还需加强。因业务工作专业性较强,法治宣传活动较为单一,以财政政策宣传和开展业务培训为主。因单位场地限制,难以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更多的是通过宣传栏、开展培训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对群众的宣传力度不够。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力争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新的一年再上一个新台阶。

  1.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思维。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管理,注重法治培训实用性和务实性,全面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2.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落实“三项制度”,提升执法水平。做好财政监督检查、会计代理记账等行政执法宗卷信息的归集整理。

  3.进一步加大财政法治宣传力度。坚持普治并举、内外并重,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