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1年春节元宵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个一律”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1-15 10:13:04 浏览次数: - 【字体:

关于实施2021年春节元宵期间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十个一律”的通告

当前,国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2021年春节元宵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市民平安、欢乐、祥和度过节日,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2021年春节元宵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个一律”通告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一律禁止举办游神赛会(营老爷、英歌舞等)、民间庙会、宗教宗族祭祀、祠堂(宗祠、祖屋)落成、新年祈福等聚集性公众活动。

二、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其他非必要的大规模聚集性活动。

三、各乡镇场街道、村(社区)一律不得现场举办商业演出、大型体育文化活动、会市集市、展览展销、联欢会、游园会、“百家宴”等活动。

四、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和群体原则上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一律要报所在乡镇场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并且需制定完整防控方案,严格控制人数,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五、旅游景区、图书馆、影剧院、网吧、酒吧、KTV、洗浴等各类公共服务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歌舞游艺场所、休闲娱乐场所一律严格控制接待规模,接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六、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一律限制瞬时客流量,减少人员聚集。

七、餐饮场所一律严控就餐人员数量,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

八、没有权威机构检测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在我市上市流通。

九、各类场所一律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扫码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制度。

十、凡境外来普人员一律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社区健康监测的闭环管理措施;凡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普返普人员,需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所住宾馆报告,自觉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

本通告自2021年1月13日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普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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