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中央资金第三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入库项目验收复核情况公示(第四批)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3-11 11:06:08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14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6年2月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普宁市中央资金第三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入库项目--国兴商场经营网点扩展改造项目和普宁北中通快递新建自动化分拣设备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上报揭阳市商务局进行验收复核。

  经揭阳市商务局验收复核,核定国兴商场经营网点扩展改造项目有效投资额为2,298,485.76元,普宁北中通快递新建自动化分拣设备建设项目有效投资额为5,486,641.00元(详看附件),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实名向市工信局书面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匿名反映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3月13日

  受理单位: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0663-2218520

  邮    箱:13927064346@163.com

  地    址:广东省普宁市流沙大道西经信大楼


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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