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普宁产业园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7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7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方式
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和《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要求的装备产品,且已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实行事后奖补,原则上按单台(套)装备产品不含税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的30%给予奖励,其中成套装备最低奖补90万元,单台装备最低奖补45万元,总成或核心部件首批次合同金额最低奖补30万元。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本次项目入库储备工作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各企业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26年7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绩效目标表(纸质版一式5份,光盘一份)报送我局(联系人:谢卓润,电话:13927085392,邮箱:gyyjng@163.com),同时按照要求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同步在线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加强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报主体应根据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证明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与完整、不得弄虚作假。并按要求配合完成省数字工信平台系统相应流程,未完成数字工信平台系统相应流程的项目,原则上不子以安排资金,但项目入库不等同于承诺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支持。
(三)申报项目全套申报材料应当编写封面、目录及页码,按申报指南材料排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做到要件齐全、材料排序正确、装订简洁大方。
(四)各地配合我局加强对项目的真实性、符合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确保申报入库项目符合政策要求、可实施。
(五)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附件:《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7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