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普宁产业园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揭市工信函[2026]384号)文件精神,请各地各企业积极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培育创建工作,有意愿申报的企业对照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有关要求,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规范填报、提交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版)请于2026年8月1日前报送我局(联系人:谢卓润,电话:13927085392,邮箱:gyyjng@163.com)。
附件:《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揭市工信函[2026]384号)及相关附件
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