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普宁产业园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开展我市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推荐工作包括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绿色工业园区;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市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等)、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被动态调整出名单的;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比较重大以上行政处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二、推荐条件
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绿色工业园区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推荐条件。
省绿色工厂应在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省绿色工业园区应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且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发布园区绿色工厂培育计划,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市绿色工厂应在揭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市绿色工业园区应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且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发布园区绿色工厂培育计划,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三、工作要求
请各地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各级绿色工厂,请普宁产业园积极创建绿色工业园区。
请现有国家、省绿色工厂对照新申报的评价要求填报动态管理表,2026年度已入选省绿色工厂的直接申报国家绿色工厂,无需进行动态管理。
四、工作程序
(一)企业开展自评价。符合要求的企业、园区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或动态管理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管理平台提供申报政策解读和填报说明视频。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国家、省和市绿色工厂或国家、省和市绿色工业园区。现有省、市绿色工厂如需申报国家、省绿色工厂,需按最新要求开展自评价并再次提交有关资料。
(二)企业申报材料、动态管理材料请于10月19日前提交报送,由我局审核后择优推荐,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局联系(联系人:谢卓润,13927085392,邮箱:gyyjng@163.com)。
附件: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