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20 15:41:47 浏览次数: - 【字体: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2022-2025)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要求,“十四五”时期国家将分年度对开展县域商业建设的县域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我市正积极准备向上级申报“第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省级示范县”项目,根据揭阳市商务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省级示范县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241号)(附件1)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申报工作,现面向社会征集相关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财政资金重点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重点打造上联县下联村的镇级物流配送中心,持续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带动县域商业整体提升。主要支持以下方向和内容:

  (一)完善县域商业设施。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评定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省级示范县,建设改造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商贸网点、集贸市场、村级便民商店等,打造县城和乡镇商业集聚区,增强县城、乡镇消费设施功能,努力满足乡镇多元化个性化特色化消费,努力满足行政村居民就近便利消费,逐步实现县级行政区(县级市、县、自治县)商业建设行动全覆盖。

  (二)改善县域消费供给。支持购物中心、大型商超、连锁经营企业等向县镇村下沉供应链,以连锁化、数字化、业务融合为手段,向乡镇和村庄延伸服务,拓展经营网点,丰富农村消费供给。鼓励“老字号”产品进农村,提升农村消费品质。建设特色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深化“数商兴农”,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优化健全新能源汽车下乡使用环境,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进镇入村。

  (三)健全县域寄递物流服务体系。推动城乡物流服务均等化,完善县镇村三级寄递物流服务体系。支持在县城建设物流分拨集散中心、乡镇建设物流配送中心、行政村建设物流服务站点。鼓励寄递物流企业整合资源,发展共同配送,推动实现县至行政村一至三日通达。重点打造上联县下联村的镇级物流配送中心,持续推进快递进村工程。鼓励整合农村站点快递收发、电商、日用品销售等资源,优化县镇村双向配送服务,实现统仓共配、信息共享、数据互联。鼓励寄递物流企业承接快递包裹在县、行政村之间的中转、分拨、配送,通过共享作业场所和信息系统、让利处理费用、收取合理费用、奖励取送件至行政村等方式,提高村级物流站点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征集要求

  (一)征集范围。普宁市内符合上述支持方向的2023-2024年度在建或拟建项目,且未获有其他财政资金。实施主体为注册在普宁市的企业,按年度实施情况进行申报,项目当年12月31日前能完成建设验收优先支持。

  (二)需提交的资料(参考附件2

  1.公司基本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见附件表格);

  3.项目可行性报告(包含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征集时间

  请各符合以上条件项目的企业于2023年11月25日前填报申报表并提交申报材料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等,优先支持2023年度实施的项目。

  附件:1、粤商务建函〔2023〕241号

             2、申报材料模板

  联系人:孙晓雯 电话:0663-2218520,邮箱:13927064346@163.com


  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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