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决算
来源: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9-03-13 11:23:20 浏览次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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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工业、贸易、信息产业的方针、政策,拟订工业、贸易、信息产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检查和信息收集反馈;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种成份的企业;对电力、轻工、机电、建材、石化、有色金属、汽车等实施行业管理;对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为市政府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工业、贸易、信息产业信息的收集、宣传、发布上报工作。

(二)研究和拟订工业、贸易、信息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根据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市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对商品流通(含餐饮服务、特种商品、典当业、拍卖业、生猪屠宰业)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商贸企业利用外资,推广应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组织方式或服务方式。

(三)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实现生产工艺、产品创新;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四)指导协调、促进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

(五)负责对各行业协会、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经济技术协作和企业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组织和指导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宏观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和贯彻实施外商投资管理办法;参与制订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按权限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检查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招商引资、投资和进出口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工贸易的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拟订口岸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口岸开设、关闭、调整的审核上报;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九)综合协调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协调;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共享、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

(十一)负责全市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十二)协助推进市的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三)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四)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应急管理和指导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六)指导协调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发展,协调烟草专卖管理。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

(二)组织人事股

(三)经济运行股

(四)市场和服务业股

(五)投资与技术股           

(六)中小企业股(加挂市中小企业局牌子)

(七)行业管理股(加挂市酒类专卖局牌子)

(八)能源股

(九)外商投资审批股

(十)外商投资企业管理股

(十一)对外贸易发展股

(十二)口岸管理股

(十三)信息化股(加挂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


第二部分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总收入26904.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904.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830.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004.81万元,增长1369.29%,主要变动情况:局承担了省重点项目工程-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的建设,增加了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73.9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3.9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变动情况:局担任经信大楼的日常管理工作,收取各楼层的水、电、公共勤杂管理费用。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总支出26904.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904.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889.5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7.66万元,增长36.46%,主要变动情况:人员的政策性增资和转付政府对普宁市对外贸易公司对事业单位的补贴。

2.项目支出26015.3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841.10万元,增长2115.57%,主要变动情况:局承担的省重点项目工程-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的建设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683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830.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004.81万元,增长1369.29%;主要变动情况:局承担了省重点项目工程-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的建设,增加了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83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30.9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6252.09万元,增长4535.29%;主要变动情况:局承担的省重点项目工程-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的建设支出没有列入年初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0万元,完成预算2.10万元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0万元,完成预算2.10万元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严格执行预算制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64万元,下降63.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3.47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7万元,下降7.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情况: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人数,从根本上减少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情况: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公务接待从俭。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10万元,2017年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综合保障业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0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23万元,比上年增加54.17万元,增长35.86%。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转付财政对事业单位的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综合保障业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无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是省重点项目、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是我市练江综合整治的重要工程。项目选址于普宁市区的东部,占陇镇与南径镇的交界地区,距离普宁市区约15公里,按照“产业集聚、企业集中、统一治理、土地集约”的原则规划建设,安排全市有牌有证印染企业、印花企业、洗水企业入驻生产。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一)前期工作

项目于2014年12月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调研分析报告、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数字地形图测绘、节能技术报告评审意见书、水文地质勘查报告等工作;2015年4月22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获省环保厅审查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5年3月17日通过省住建厅专家评审并于2015年9月17日通过普宁市规划委员会审定;项目指挥部现场办公场所已投入使用;制订了《印染印花企业进园建设及整治方案》,2015年11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鼓励纺织印染企业进入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投资创业的意见》和《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准入条件》;《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规划建设方案》、《普宁市印染印花企业进入处理中心建设及整治工作方案》已于2015年2月27日上报揭阳市人民政府并已上报省政府;已委托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编制完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二)征地方面

至目前,起步区拆除厂房2处、宫庙2座、百姓公妈坟墓3座、地埕石篱约2万平方米、建筑物9户总面积约19亩(尚欠3户未拆),填平鱼池2.65万平方米,迁移坟墓3037穴(有主102穴,无主2935穴)。污水处理厂迁移坟墓4554穴,尚欠有主坟墓60穴未迁。

(三)园区建设方面

1.起步区规划方面。起步区初步规划为:(1)印花厂房,用地面积22.41亩(14938.34㎡),总建筑面积74164.2㎡,;(2)供热供气,用地面积34.81亩(23208.78㎡),总建筑面积29010㎡;(3)漂染厂房,用地面积93.96亩(62641.75㎡),总建筑面积250567㎡;(4)宿舍配套楼,用地面积11.82亩(7876㎡),总建筑面积82520㎡;(5)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67.03亩(含进厂路2.1亩)。

2、纺织西路:11月7日,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经信、城管、占陇镇及设计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占陇镇提出因建设中的纺织西路范围内有涉及群众较多的祖坟迁坟困难问题,为确保社会稳定,要求将纺织西路线路西移。会议决定对原已动工建设的纺织西路终止执行合同,予以结算;纺织西路西移4米,水泥路面从18米减为16米,两侧人行道各2.5米,道路总宽度为21米,重29新进行设计、可研、立项、招投标等工作。11月24日,市政府召开起步区征地拆迁及纺织西路建设协调会,落实华美搬迁工作,原则同意重新调整建设纺织西路及配套工程项目,已于12月28日发改局批准立项。

3、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正在着手污水处理厂提标方案和扩容方案,并重新进行项目的可研、环评和PPP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前期工作。已于10月18日市发改局批准立项,计划投资4.6亿元,项目拟采用ppp模式建设,11月6日召开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11月16日,林钢捷市长、陈俊礼副市长、熊孟清副市长组织经信局、财政局、城管局及有关单位召开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研讨会,进一步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研讨修改完善。近期将进行物有所值评估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有关工作。2018年1月15日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建设PPP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并已于2018年1月19日市政府常务会同意通过。预计于2018年1月挂网招投标,2月完成招投标程序,争取2018年底前完工投入使用。

4、印花区厂房建设:印花区厂房建设项目已于2017年9月27日完成立项,于11月28日开标,12月12日签订合同并进场开始勘察、设计、施工工作。印花区建设项目(印花厂房)监理服务已于2017年12月20日开标,2018年1月11日签订合同。

5、供热供气工程项目:由普宁市中宏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和中机国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联合组建项目公司建设,计划投资7亿元。供热供气工程图纸已完成设计工作;主管网已铺设,并已于2017年11月27日开工建设储气库。

6、工业用水:正在着手三个工程(引水工程、山塘加固工程、铺设园区主管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招投标工作。7月28日网上发布处理中心工业用水引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8月22日已开标,中标单位已着手实施勘察设计工作。引水工程已完成立项,计划投资4995.61万元,起步区供水管线工程计划投资413.89万元,大径山塘整治工程计划投资333.26万元。

7、供电方面:环保处理中心现有两回10千伏线路供电,暂时能满足环保处理中心的临时基建用电需求,近期已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从110千伏占陇站新出两回10千伏线路;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两回10千伏线路施工图的批复。

8、生活供水工程、通信工程建设方面。具体方案已制定完成。

(四)企业对接方面

已完成企业入园意向及厂房规划建设情况收集,并制成企业现有基本情况表及入园意向指标表。已完成印染企业入园建设土地初步分配方案,印花厂房初步分配方案。

1.召开企业入园工作动员会。按工作部署,先后组织召开了4次印染印花及洗水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向企业宣传入园时间、政策要求,摆明形势,打消企业思想顾虑,使企业认识到入园的必然性和紧迫性,全力做好入园的前期准备工作。

2.做好入园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深入企业现场,发放调查表,征求收集企业生产基本情况及入园意向,形成《普宁市有牌证印染印花洗水企业现有基本情况表》和《普宁市有牌证印染印花洗水企业入园意向指标表》两份台账,及时报送园区建设组,为园区建设提供依据。

3、做好印花区厂房设计及入园建设规模估算等前期工作。积极主动同建设组对接,召开企业代表会议,组织参观外地同类型企业厂房建设模式,协助市设计院开展入园企业厂房规划设计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1.土地问题:因前期项目存在“邻避效应”,群众思想工作较难做,征地拆迁特别是迁坟工作困难极大,征地未能全面完成,影响工程进展。

2.因练江综合整治有关要求和园区需要,需扩容提标,将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由原来的2万吨提高到6万吨,排污标准由COD Cr≤80mg/l提高到COD Cr≤40mg/l,且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厂房及管网工程建设采用PPP模式,工程推进需开展可研、节能评估报告及评审报告、PPP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论证、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前期工作,以及办理立项、招投标等各项程序环节多,手续繁,时间长,影响工作进度。

3.所有工程项目都必须依规依法,按程序办理各项手续,环节多,耗时长,也影响到序时进度。


4.资金缺口较大。因项目投资规模较大,筹资困难,财政压力较大,项目推进也存在一定困难。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