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字歌盛世,美言谱新篇 ——我市接受广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暨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督导验收组督导验收
来源:普宁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1-27 18:1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全面落实《广东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定》,根据《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广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暨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实施方案》(粤教语[2018]6号)的文件精神,1月24至25日,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委托,由揭阳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揭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林柔链为组长的督导验收组一行,到我市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暨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评估。

  期间,督导验收组听取普宁市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自评报告,观看了《锦字歌盛世,美言谱新篇》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片;先后实地考察了市语委办、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台、流沙北街道办事处、流沙东街道新坛小学等单位以及流沙新河两岸示范街、侨北一路示范路,围绕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和学校等领域在语言文字事业发展中的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阅26宗400多份档案资料、察看环境布设等方式,对各迎查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督查,并与各单位领导进行座谈交流,提出指导性建议。

  25日下午15:00,督导验收组在市教育局会议室召开验收评估反馈会。会上,专家组组长、揭阳市教育局督导室主任李少玲同志在反馈意见中认为:普宁市市委、市政府近年来对语言文字工作高度重视,以迎检工作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立足区域整体发展,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推动城乡发展、提升人民素质和打造城市名片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协同配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丰富活动内涵,广泛开展一系列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活动,不断强化市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有效提升市民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和应用能力,切实推动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普宁市县域已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普及率达88.9%,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和社会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基本构建较为完整的语言文字工作格局,为普宁市优化城市文化环境、塑造城市文明形象、推动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督导验收组组长、揭阳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揭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林柔链同志对我市的语言文字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认为我市在语言文字工作呈现“六大亮点”:党政重视,强化了语言文字工作核心领导力;部门联动,增强了语言文字工作检查监督力;整体推进,提高了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能力;重点突出,强化了语言文字工作示范辐射力;全员参与,扩大了语言文字工作社会影响力;特色彰显,进一步增强中华文化自信力;党政机关的带头作用、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学校教育的基础阵地作用、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普通话普及水平和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最后,督导验收组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对照《广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暨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指标标准(试行)》,认为我市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暨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达到省规定的指标要求,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省语委会审核、存档。

  我市副市长、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黄光胜在会上表示,我市将以此次督导验收作为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一次补短板、夯基础、强实效、促提升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组织领导、工作、管理考核力度,着力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市语委办要切实履行职责,牵头各成员单位在固化提升现有工作成果的同时,对督导组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逐项分析,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职能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全力推动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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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普宁市语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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