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来源:普宁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9-0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
 
申请条件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认定其教师资格。
 
申报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学历证书、非师范类人员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户口簿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体格检查表、非师范类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表
 
办理时限
时限名称承诺时限法定时限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90工作日90工作日
审批流程1、本人申请,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审批。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联系方式248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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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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