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6年普宁市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5-19 16:0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教育组、各中学:

  为推动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保障教育公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文件要求:“每所优质高中学校(含外语、体育和艺术类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按中考报名学生总数(除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数等),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的要求,参照揭阳市招生委员会、揭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揭阳市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招〔2026〕3号)指标生名额分配的计算方法,特制定《2026年普宁市优质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普宁市招生委员会           普宁市教育局

2026年5月19日               

附件:2026年普宁市优质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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