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纪委监委、普宁市教育局2026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人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评卷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请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成绩查询栏查询成绩。根据《普宁市纪委监委、普宁市教育局2026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人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名次并列的,一并列为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1)入围普宁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地点:中共普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普宁市监察委员会,地址:普宁市流沙北街道赵华路中段东侧。
(2)入围普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地点:普宁市第三中学礼堂,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河滨北路126号。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一)《普宁市纪委监委、普宁市教育局2026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人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承诺栏签名。
(二)笔试准考证。
(三)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有要求的)。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五)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六)相近专业证明。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提供的材料如由国 (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七)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正式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时出具意见、盖章)。
(八)党员身份书面证明。岗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的,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关于本人中共正式党员身份书面证明。
(九)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要求具备教师执业资格的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如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证书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一)请入围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带齐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材料不全且未能在2026年7月13日下午5:30前补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合格者列为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普宁市纪委监委、普宁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温馨提示:因资格复审点场地有限,无法提供停车位,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尽量拼车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普宁市纪委监委 普宁市教育局
202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