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普宁市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0-26 16:3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教育组、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习身边榜样,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市未成年人中掀起学习争做“新时代好少年”的高潮,学习李炫颖等15名“普宁市新时代好少年”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自强自立、创新创造,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形成人人争当“新时代好少年”的良好局面,普宁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布展示。各地各学校要采取现场事迹宣讲的方式,通过故事讲述、现场互动等,生动展示“2020年普宁市新时代好少年”风采。市教育局将于10月下旬举办“2020年市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专题展览活动,展览活动安排见附件。各地各学校要向辖区内未成年人展示2020年普宁市级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

  二、大力宣传。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将通过普宁融媒体中心广泛宣传“2020年普宁市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全市各中小学校要利用网站、公众号、宣传栏、文化墙、黑板报、校园广播电视等阵地,对“2020年普宁市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进行大力宣传。

  三、学习实践。全市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中小学生观看先进事迹专题展览,开展给好少年点赞留言活动,组织班(队)会讨论、撰写体会,启发鼓励学生用自己的语言讲述“新时代好少年”的典型故事,引导学生知行合一、从小做起,着力营造学习争当“新时代好少年”的浓厚氛围。要组织未成年人开展志愿服务、亲情关爱、环境保护、劳动锻炼等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红色旅游、“我们的节日”、国情调研等主题教育活动,参与科创比赛、小课题研究、兴趣小组等学习研究和文化体育活动,在具体实践中向先进典型学习、向身边榜样看齐。要把好少年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和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统筹部署、全力推进。要关注关心好少年学习生活,做好困难家庭好少年帮扶工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各地各中小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提前部署落实相关工作,切忌走形式主义,将学习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各学习宣传展示学校要于安排展示前一天联系上一展示学校,落实专人,做好“2020年普宁市新时代好少年”事迹专题展板交接工作,在安排时段内组织学生观看学习。每所学校展示结束后,应将学习宣传工作总结(含宣传栏、事迹展览现场、学生观看图片)发送市教育局邮箱:1220887611@qq.com。

  联系人:林俊浩   联系电话:15775094317

  附件:2020年普宁市“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学习宣传专题展览安排表

  

普宁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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