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教育局2021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20 15:06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好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学习培训,2021年仅局机关“第一议题”共开展学习26次,理论中心组学习12场次;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三是创新学习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与研究,推出一批课题研究成果,现有8篇论文成果参加揭阳市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并获奖;有3个揭阳市级课题已通过中期验收;四是通过干部学法平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十一个坚持”的精辟概括,深入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要内涵。五是同“四史”的学习结合起来,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2021年共开展党史精品课程1877次,参与有关活动的师生超286173人次,推荐10名思政课骨干老师参加市百姓宣讲团到全市各地开展宣讲活动。

  二、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落实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揭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揭阳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建设要点,层层落实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切实抓好落实推进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从局机关到各直属学校、教育组均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对照工作方案,对标对表,分工明确,有条不紊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任务的落实。

  (二)细化分工,狠抓落实。教育局机关各股室、市局直属各学校、各教育组根据建设任务认真制定了“法治建设年”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根据时间节点,结合中心工作,统筹谋划,强化责任落实,积极推进。

  (三)齐抓共管,成效显著

  1.学习深度拓展。推动“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系统理论学习与研究有新突破。

  2.执法能力提升。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与教育督导的协同机制。完善执法依据,及时根据新《行政处罚法》修订《普宁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压实教育行政部门中承担各项行政权力事项的股室的执法责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大数据、执法平台进行执法,减少对学校正常办学活动的干扰。

  3.治理体系健全。落实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法治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落实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述职述法制度。完善中小学“一校一顾问”、“一校一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指导作用。全面加强民办中小学校章程备案工作,加强党建引领,进一步规范民校管理。新创建揭阳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4所。

  4.宣传教育到位。围绕宪法和民法典,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宪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竞赛活动、“12.4”开展“宪法晨读”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作用。

  5.治理能力提升。健全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力度,切实整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乱象问题。联合印发《普宁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针对存在安全隐患、无证无照经营、违规招生、虚假宣传等12类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调整完善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治理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教育乱收费行为。

  三、学习宣传贯彻新出台法律法规,学法守法用法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讲座与针对性学习相结合等方式,我局在教育系统全面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2021年重点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继续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民法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不断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教职员工的学法用法制度。

  四、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自觉做到“四个坚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普宁教育的稳定、改革与发展。二是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教育系统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依法依规决策,组织实施,落实检查督促,形成实效。四是依法制定各种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五是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教育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及时纠正行政不作为、查处乱作为。六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职业特点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七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年度学习计划,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加强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八是推动干部学法尊法崇法守法用法。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全市教职员工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100%考试合格。

  五、大力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

  (一)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健全执法工作机制

  在建立行政执法机制方面,局机关根据《普宁市教育局权责清单分工表》,认真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的要求,权责清晰、上下联动,建立行政执法工作机制。2021年我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均为0。

  (二)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理

  根据“法治建设年”的工作要点和《2021年普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我局不断完善《普宁市教育局机关工作制度》,明确《普宁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出台了《普宁市教育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普宁市教育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责暂行办法》《2021-2022学年度普宁市教育局机关落实校园安全、维稳管理工作责任制分工明细表》《普宁市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局机关不断优化行政服务,强化便民服务窗口,完善《办事指南》,认真查处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投诉案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相关事项公平性竞争审查,在教辅征订、校服订购、办公设备采购等规范大宗商品(办公用品)采购程序,杜绝对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行为,踏踏实实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三)科学谋划“八五”普法,提升法治教育成效

  在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的同时,我局如既往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一是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教师“四落实”,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中。二是成立普宁市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着力营造清朗的校园环境,切实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是开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集中培训工作,提高中小学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的学习宣传,联合普法办、公检法司、关工委等开展法治教育宣传进校园活动。2021年,我局联合市检察院先后深入占陇镇桥柱初级中学等10所学校督导落实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市关工委、市禁毒办到流沙西街道赵厝寮小学等14所学校开展禁毒宣传;联合市公安局、普法办深入普宁华侨中学等12所学校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交通安全、宪法、民法典等普法活动。五是抓住时间节点,做好主题教育。做好4·15国家安全日教育,组织学生登录“广东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观看国家安全教育课,积极完成问卷调查,提升国家安全观;开展6·26禁毒教育,教育学生清醒认识毒品危害,牢固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发动参与全民反诈,提高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对电信网络诈骗做到不听、不信、不参与;大张旗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组织参与第六届广东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竞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揭阳市、广东省的比赛,获省三等奖1个、优秀奖1个,获揭阳赛区一等奖1个,三等奖2个;参与第六届全国中小学生“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活动,有322871名中小学生注册,占全市学生82.03%,其中259812学生通过在线测评后获得了“宪法卫士”称号,占80.47%。六是在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校”全覆盖的基础上,增加创建普宁市流沙第三小学等14所学校为揭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依法治校工作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四)加大民校监管力度,促进发展健康有序

  针对我市民办学校发展中的不足,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选派多名局机关党员骨干到民办学校担任党建指导员,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章程修改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学校章程中党的领导和建设的要求。二是配齐配强责任督学,加强“五项管理”,切实落实“双减”工作。三是统筹招生计划,制定《2021年普宁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下达2020-2021学年度普宁市中小学校、学前教育招生规划,规范民校招生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强民校的校车安全、收费管理工作,压实安全管理责任,禁止违规补课乱收费行为。全面开展民办中小学违规组织补课收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退费专项整治。五是停止审批新设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五)强势落实双减措施,促进培训机构规范监管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积极开展学校课后服务,秋季学期我市必须开展课后服务的449所义务教育学校制定了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实现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活动全覆盖,全市共有114131名学生和9044名教师参加服务活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联合印发《普宁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工作。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检查校外培训机构23家,查处无证办学机构86家。不再审批学科类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改为非营利性机构,相关资金全部纳入监管。已调整完善普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规范教育收费的治理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教育乱收费行为。

  六、存在主要问题

  (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体会还不够深刻,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需进一步加强。

  (二)坚持用法治思维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还未能有效贯穿在日常的各项教育管理工作中。

  (三)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执法信息事前、事中、事后公开需进一步及时规范,行政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谋划部署、加强责任落实,积极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普宁教育发展。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紧扣宪法、民法典等重点宣传,以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教化作用,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员工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三)进一步建章立制,系统、科学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发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拓宽群众知情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推动“八五”普法规划的落实,致力打造清廉公正、依法治理、优质高效、健康发展的教育新业态。


普宁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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