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揭阳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2-13 11:2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33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109号)的等文件要求,现对2021年度经揭阳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2021年度高级职称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市教育局人事股或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普宁市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普宁市流沙广南路16号;邮政编码:515300)  

联系人:叶同志,联系电话:0663-2233640。


附件:2021年度揭阳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普宁)



普宁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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