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普宁市教育局对普宁市燎原国之栋学校变更举办者的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核实,经研究,拟同意普宁市燎原国之栋学校举办者由原温双古、普宁国之栋小学变更为温双古,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3日至1月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普宁市教育局(地址:普宁市流沙广南路20号,邮编:515300)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真实反映情况。市教育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普宁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电话:0663-2232281。
普宁市教育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