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普宁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普教发〔2024〕119号)要求,经组织评审,拟认定普宁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2个,分别为普宁市中茵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普宁市小梅屋食品现代农业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自2025年6月12日至6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教育股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663-2244840。
普宁市教育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