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普宁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普宁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7-04 19:10 浏览次数:- 【字体:

  2025年普宁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评卷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请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成绩查询栏查询成绩。根据《2025年普宁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名次并列的,一并列为入围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普宁市第三中学礼堂,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河滨北路126号。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一)《2025年普宁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承诺栏签名。

  (二)笔试准考证。

  (三)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居民户口簿。

  (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有要求的)。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六)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七)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如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正式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九)相近专业证明。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提供的材料如由国 (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证书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一)请入围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带齐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材料不全且未按要求及时补充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合格者列为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普宁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温馨提示:因资格复审点场地有限,无法提供停车位,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尽量拼车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普宁市教育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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