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粤教师〔2019〕2号)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合格,2025-2026学年普宁市拟招募1名银龄教师到农村学校讲学,现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5年8月27日—9月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普宁市教育局人事股
地 址:普宁市流沙广南路20号
联系电话:0663-2233640
邮 编:515300
附:2025-2026学年普宁市银龄讲学教师拟招聘对象(第二批)
普宁市教育局
2025年8月26日
2025-2026学年普宁市银龄讲学教师拟招聘对象(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