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证遗失公告
来源:普宁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10-31 21:18 浏览次数:- 【字体:


  兹有普宁市教育局原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遗失,为加强证件管理,维护行政执法严肃性,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遗失的行政执法证予以作废。相关证件信息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执法证编号

1

黄玮玮

19200204029

2

方培伟

19200204017


  

  以上证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失效。凡持以上行政执法证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拒绝接受检查并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