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普宁市第九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和普宁市第六批普惠性幼儿园复核结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8-25 17:2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教育组:

  根据《关于做好普宁市第九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普教通知〔2026〕40号)要求,经各民办幼儿园自愿申报、各教育组初审,普宁市教育局审核、公示,同意认定普宁市占陇镇承志孝悌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为普宁市第九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见附件1),同意复核通过普宁市麒麟镇新秀幼儿园等146所幼儿园(名单见附件2)普惠资格,有效期三年,从2026年9月至2028年9月。

  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和学前教育方针政策,进一步规范管理,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和科学保教的办园方向;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按照市教育局备案的收费标准收取保教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要依法为教职工购买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以更加优质的保教质量服务社会。各教育组要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监管,要积极动员本辖区内的民办幼儿园创造条件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教育局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违规收费、年检不合格等问题的,取消其普惠性幼儿园资格,停止其享受政府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政策,追回财政补助,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普惠性幼儿园。

  被认定的幼儿园要签署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学承诺书,办学承诺加盖幼儿园公章后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电子版扫描件统一命名为“序号+幼儿园名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学承诺书”(序号要与附件一致),各教育组要收集汇总各园办学承诺书,并于9月1日前将各园办学承诺书扫描版发送至邮箱:pnjy2244840@163.com,纸质材料于9月1日前报送。


  附件:1.普宁市第九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名单

            2.普宁市第六批普惠性幼儿园通过复核名单

            3.普宁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学承诺书



  普宁市教育局  

  2026年8月25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