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1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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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教育组、市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普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普食安办〔2020〕1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强化学习宣传,加大排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
    各教育组、市局直属各学校于2月1日上午10时前将落实情况电子稿上报至pnjyjcw@163.com。
普宁市教育局  
2020年1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