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难忘的记忆”优秀童谣征集传唱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6-24 15:0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教育组、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根据揭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0·难忘的记忆”揭阳市优秀童谣征集传唱活动的通知》(揭市文明办〔2020〕13号)工作安排, 现将我市优秀童谣征集传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题。重点征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风采,倡导文明健康等主题,所创作的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优秀童谣。

  (二)作品标准。1. 童谣要篇幅简短、语言活泼,音韵明快、朗朗上口,健康向上、通俗易懂,富有童心童趣、体现时代气息和地方特色;贴近未成年人;鼓励方言作品创作。2. 童谣必须是原创作品,原则上为新近创作,作者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已在往届全国或省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中获得推广的作品不再推荐。

  二、活动安排

  (一)征集推荐(6月-7月上旬)。各推荐单位做好组织创作推荐工作,每个单位至少推荐1首优秀作品, 每首作品长度不超过3分30秒。于7月1日前填写《优秀童谣推荐表》(见附件),并将推荐表电子版和推荐作品的音频、歌词、曲谱发送至邮箱puningdeyu@163.com。

  (二)评审推荐(7月上旬)。市教育局将优秀作品推荐至普宁市文明办,普宁市文明办选推优秀作品参加揭阳市级评审,揭阳市级优中择优推荐作品参加省第五届岭南童谣征集传唱活动。

  (三)展演作品(8月-10月)。通过媒体报道、观众社交媒体自发分享等形式大力宣传。各地、各教育组、各小学及幼儿园要依托普宁市青少年宫、家长学校、乡村学校少年宫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各类阵地广泛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征集推广优秀童谣,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加强协调。要充分调动资源,精心策划组织,力争扩大活动的参与面与影响力,推动童谣征集传唱活动扎实开展。

  (二)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所推荐作品的审核把关,杜绝抄袭现象。要特别注重推选返歌抗疫一线英雄、歌唱全面小康美好生活、礼赞美丽新揭阳、抒写文明校园等富有现实意义的作品。

  (三)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加大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和品牌推广力度,通过传唱活动展现新时代少年儿童新风貌、新姿态,引导他们争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联系人:周盼,联系电话:2244840。


  附件:优秀童谣推荐表


  普宁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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