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宣传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09 17:0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教育组、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更好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政策,落实普宁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各项任务,加大普宁教育对外宣传力度,提升普宁教育知名度和影响力,弘扬正能量,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和谐健康发展,市教育局决定组建教育系统宣传信息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系统宣传信息员队伍的组织领导

  各教育组、市直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建立或完善信息员队伍,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宣传和网络舆论的有效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强化宣传信息意识,针对新型网络媒体言论中反映的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突出问题进行及时有效处置,建立健全网络舆情预警和监测机制,努力形成教育正面舆论,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

  各教育组、市直属各学校要把加强宣传信息员队伍建设作为做好教育宣传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积极引导作用。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新闻信息收集及报送工作的管理和领导,督促新闻宣传信息员认真做好本单位宣传信息收集、提炼加工,并按要求及时报送。

  二、明确教育系统宣传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以各教育组、市直属各学校为单位,各选取1-2名宣传信息员,负责本单位及辖属中小学校信息报送及联络工作。

  (一)选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文字功底厚的人员担任宣传信息员。

  (二)要求能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本单位及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各类信息,并进行筛选综合,做到及时报送。各教育组、市局直属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督促信息员及时向市教育局报送中小学校等相关活动信息、学校规范化建设、特色化办学、教学教研、经验成果展示和优秀人物的典型事迹等信息。各教育组、市局直属各学校每周报送不少于1篇。同时,要做到综合性、动态性信息多报快报,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创新突破的重要举措及破解难题的方法报足报好,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在研判的基础上报准报实。

  教育局将从时效性、重要性、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考虑,从中选取优质稿件在每天的“普宁教育”微信公众号或“普宁市教育局网站”上推介,并定期上报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推广宣传。

  (三)各教育组、市局直属各学校宣传信息员因工作发生变动的,所在单位应及时安排新的人选,并报市教育局秘书股备案存档,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三、其它相关事宜

  1.各教育组、市局直属各学校确定宣传信息员后及时填妥《普宁市教育宣传信息员推荐表》并于3月15日前书面上报市教育局秘书股,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pnjyjxcz@163.com。

  2.信息稿件报送时间从3月15日起执行,由各教育组、市局直属各学校宣传信息员直接发到邮箱pnjyjxcz@163.com。教育局秘书股每月将对各单位上报稿件进行统计,并不定期进行通报。

  3.普宁市教育系统宣传信息和宣传信息员的管理、培训等具体工作由秘书股负责。联系人:余石汇,联系电话:2222451。

  

  附件:普宁市教育系统宣传信息员推荐表

 

 普宁市教育局 

  2021年3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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