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普宁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7-23 18:2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教育组、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的意见》,加强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队伍建设,表彰一批在德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典型,鼓励优秀教师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激发广大德育工作者投身德育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中小学生(幼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组织评选20202021学年度普宁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班主任: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岗的班主任老师;先进德育工作者:各教育组组长、普教视导员,各中小学校长、分管或从事德育工作的副校长、政教处正副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各中小学德育工作实际负责人,各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应适当向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倾斜。

  二、名额分配

  普宁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推荐名额由市教育局直接分配到各教育组及市局直属学校;幼儿园优秀班主任根据办园条件及管理保教水平,大南山街道、下架山镇、军埠镇、南径镇、麒麟镇为一组,广太镇、南溪镇、洪阳镇、赤岗镇、大坝镇、梅塘镇、里湖镇为一组,大池场、云落镇、梅林镇、船埔镇、高埔镇、大坪镇、大坪场、后溪乡、马鞍山场、普侨镇为一组,各教育组择优推荐一名幼儿园班主任,市教育局根据报送材料及评选条件在各组择优评选优秀幼儿园班主任各3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教育组属下每所中小学(幼儿园)最多推荐一名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初中可各推荐一名。推荐对象达不到评选条件的取消相应名额。

  三、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

  2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师德修养,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热心德育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在思想、言论、行为方面堪为师生表率。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3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根据时代特点和要求,不断改进德育方法,探索德育的有效途径,创造性地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在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成绩显著。

  4注重学习,具有先进的德育观,掌握德育、心理学、管理学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更新观念,积极参与德育科研,每年组织策划本区域或全校性德育专题活动,并获得一定活动效果和研究成果。

  5较好地履行班级管理职责,积极维护班级良好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团结奋进、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开展各种班集体活动,指导班委会、少先队中队、团支部开展工作。 所带班级获得普宁市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表彰者优先推荐评选。

  6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注重对班主任工作的思考与创新,积极参加班主任培训活动,省、揭阳市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学员有普宁市级以上相关研究成果(含发表、获奖、交流的论文、案例、教案、课件或课题)者优先推荐评选。

  7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调动各方力量,团结同志,积极配合家庭、社会教育,共同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效果良好。

  8重视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把学生安全工作摆在首位,以维护学校安全为己任,在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创新安全教育方式,在安全教育、宣传等方面表现出色。

  9参加普宁市优秀班主任评选的对象须累计从事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含5年),参加普宁市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的对象须连续分管或从事德育工作5年以上(含5年),并且在公办学校(幼儿园)年度考核中连续5年优秀或合格,以上两项评选对象均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10有下列情况之一并查实者不予推荐评选: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所在班级发生安全等责任事故的。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进行。

  1基层推荐。各教育组、中小学(幼儿园)成立评选推荐委员会,公布评选条件,组织班主任或德育工作者认真开展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考评和民主测评产生候选名单,在校(园)内或教育组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各教育组。教育组或市局直属学校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报市教育局教育股。

  2教育组初评。各教育组对基层学校(幼儿园)推荐报送的候选人进行初评,并按名额分配数推荐报送普宁市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候选人名单,并同时报送相关推荐表格、书面事迹材料及有关成果、荣誉证书复印件。推荐人选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相关佐证材料由各教育组审查(市直学校由学校推荐委员会审查),对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予以认定。

  3市级评审。市教育局对教育组和市直学校报送的人选进行审核。评选结果在普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2244840

  4表彰奖励。经公示无异议后,对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有关媒体宣传先进典型事迹。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工作是加强教师和德育队伍建设、鼓励班主任创新争优和提高学校德育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各教育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严密组织,做到好中选优。同时,要相应开展镇级、校级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

  2坚持标准,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各教育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班主任教师和德育工作者,突出工作实绩,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质量,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示范性。要广泛征求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意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凡不符合评选条件以及评选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其名额不再递补。

  3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教育组、学校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宣传优秀班主任和德育工作者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大力弘扬高尚师德与育人艺术,进一步完善德育队伍建设规划和工作制度,健全班主任和德育工作者工作的激励机制,努力营造人人争当班主任,个个争做优秀班主任的良好氛围。

  六、材料报送

  为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务必于85日(星期四)前将下列材料报市教育局教育股:

  1推荐对象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

  220202021学年度普宁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推荐表》1份。

  320202021学年度普宁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参评人员汇总表》1份。

  以上材料须统一用A4纸打印,推荐表须双面打印,电子档命名单位后打包报送。联系人:周盼,联系电话:2244840,电子邮箱:puningdeyu@163.com

 

 附件:120202021学年度普宁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20202021学年度普宁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推荐表

320202021学年度普宁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参评人员汇总表



  普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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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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