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宁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8-01 11: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教育组、市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揭阳市教育局工作部署,结合普宁市实际,制订印发《普宁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宣传活动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普宁市教育局

20228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普宁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个最”精神,聚焦群众最关心的教育信息,通过群众最认可的沟通方式,采取最快捷的办理方式,提升随迁子女教育服务质量,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水平,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让每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目标,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的

广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中小学校招生政策、招生信息和招生方式;及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全面准确做好政策解答释疑,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家长)充分了解中小学校招生政策、招生信息和报名方式等;坚持按“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提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比例;采取最简便快捷的服务方式,办理群众报名入学申请。

二、活动时间

每年1-2月中小学春季开学前、7-8月中小学秋季开学前为集中宣传时间,其余月份为日常宣传时间。

三、活动形式

在招生入学宣传活动中,要紧紧围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加大中小学招生入学宣传工作力度。主要采取下列宣传方式:

(一)志愿服务队宣传。各地各学校要组建招生入学宣传志愿服务队,采取包片下乡入厂、进村入户、责任到岗到人方式,分别对本校覆盖招生范围、招生对象进行针对性宣传,确保做到“一校一队、不漏一处、不漏一人”,使招生信息家喻户晓,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二)电视宣传。利用普宁市电视台开设招生入学宣传专栏,广泛宣传中小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

(三)报纸宣传。积极联系《揭阳日报》等报刊,通过学校报道、人物专访等形式,对招生入学工作的创新举措、先进经验、典型人物进行宣传报道。

(四)广播宣传。利用普宁广播电台在重要时段进行专题报道,加大招生入学工作的宣传频次和宣传力度。

(五)网络宣传。利用“普宁发布”“普宁教育”和各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图文并茂的文章,通过微信群、QQ群等,扩大招生入学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及时掌握和收集群网络意见。

(六)社会宣传。利用标语、板墙报、宣传单、宣传栏、宣传车、文化文艺活动等形式,全方位、深层次进行招生入学工作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学校附近、街道、社区广场、车站、公园、公交(出租)车辆等公共区域的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布设、播放招生入学宣传标语;同时各中小学校要利用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网、学校网站、黑板报、班队会、校园集会等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招生入学宣传活动,各地各学校要做到“四有”,即:有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责任人;有专题会议和会议记录;有工作方案、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有宣传队伍、宣传活动和经费保障。

(二)注重实效。各地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宣传活动方案,要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政和各媒体的支持配合,加强协调联动,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宣传活动。

(三)推广典型。各地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当地招生入学工作先进经验、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大力予以通报表扬和宣传推广。

(四)加强督查。各教育组要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招生入学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市教育局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五)报送资料。请各教育组、市局直属各学校请于每学期开学前一天将《普宁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宣传活动工作情况表》(见附件)填妥后报送至电子邮箱pnjyjjy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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