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3-22 17:1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教育组、市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揭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揭市教规〔20211号)以及《关于揭阳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揭市招办〔20231号)文件要求,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个科目实行理论加实践考试的方式,最终成绩呈现方式为“合格”或“不合格”。为确保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美术、音乐、信息技术考试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实施

初中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理论测试和实践测试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实施,不得迟于当年度4月底完成考核。各个科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参照附件123

二、考试对象

我市当年度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九年级学生。

三、考试成绩呈现

初中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为:理论测试成绩×50%+实践测试成绩×50%(过程性评价成绩×20%+实践性评价成绩×30%)。最终成绩呈现方式为“合格”或“不合格”。考试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分项如实记录,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并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反映和体现。

四、考试时间安排

我市初中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不得迟于当年度4月底完成考核。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主要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其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初中学考美术、音乐、信息技术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2.加强教学管理。各教育组、各学校要做好初中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科目教学工作,加强各学科教师的配备,切实强化对学生艺术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等能力的培养,以及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和学科能力的培养。

3.各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认真细致地做好理论卷和实践性主题作品的出卷、查卷、登记成绩、统计、存档工作。


附:1.普宁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美术学科考试实施方案

       2.普宁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学科考试实施方案

       3普宁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学科考试实施方案


普宁市教育局

202332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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