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局网站上送达工伤认定文书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3-07 20:04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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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单位员工周晓丹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3年1月13日作出认定结论。根据国家相关文书送达要求及《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有关规定,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该认定结论,现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2〕395849号)。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文书送达公告(普人社工伤告〔2023〕001号)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       



附件: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文书送达公告(普人社工伤告〔2023〕001号).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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