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5-09 17:2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经初审、复审,拟同意普宁市贝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现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6日。

  三、公示联系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工伤保险股。

  联系电话:0663—2225225。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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