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5-19 17:25 浏览次数:- 【字体:

普人社公〔2023〕9号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指引》(粤人社函[2013]2365号)等规定,现就普宁市贝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公告如下:

  普宁市贝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81MAA4GMLQ21,于2023年4月18日向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5月18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普人社派〔2023〕003号,并于同日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44528100230003,有效期三年,即2023年5月18日始至2026年5月17日止。

  现予公告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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