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送达公告(郸城县鑫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25 17:2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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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李超(412726*******7114)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称其于2022年12月10日15时许,在工地作业时,围堰侧翻,砸伤双下肢。经调查,我局于2023年7月19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3】186697号,对李超的受伤予以认定为工伤。我局于2023年7月20日向你(单位)邮寄《认定工伤决定书》,2023年7月22日送达你(单位)拒收,为保障你(单位)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认定办法》等规定,现以公告向你(单位)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你(单位)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未领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金凤园67幢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663-222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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