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宁市公开招聘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专员资格审核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02 09:5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2023年普宁市公开招聘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专员公告》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普宁市公开招聘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专员资格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报考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直接列为现场资格审核对象。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审核对象。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若有放弃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在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到低顺序名次,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核对象。

  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列为面试对象。

  二、审核要求

  (一)审核时间2023年8月5日至8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审核地点普宁市第三中学礼堂(学校地址:普宁市河滨路4号)。

  )审核需提供材料。

  资格审核对象须携带报名表(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三)其他要求。

  1.资格审核对象须带齐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核不合格。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审核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信息系统”中上传虚假照片的,取消资格审核资格。

  2.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考务人员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报名后更换电话号码的考生请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关于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线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等事项将于近期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或由考务人员直接通知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



  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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