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0-12 10:34 浏览次数:- 【字体:

普人社〔2022〕133号


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揭市人社〔2022〕12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今年我局受理审核高、中级及委托评审申报材料的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1月至3月。由于审核时间相对集中,各用人单位及申报人需与相关评委会确认好送审时间,并提前5个工作日预约报送我局人才股。

  二、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1月至3月,具体时间由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确定,原则上应于2023年4月份开始评审,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评审工作。

  三、证件验核。申报高、中级职称人员的学历、资格证书由我局验核(教育、卫生系统由主管单位验核),其他证书证明材料由申报者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验核(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我局验核);申报初级职称人员的证件由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验核。

  四、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必须按照《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要求,对照评委会专家组建原则,及时调整、充实评审专家库,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评委专家推荐表》、《评委专家名册表》及职称管理系统入库申请数据报我局审批。

  五、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评审程序和纪律,确保评审质量。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杜绝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六、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评审通过人员的相关材料,以便及时审核确认。

  七、对个别我市没有设立评委会的专业,需委托评审的,送审前申报材料须经我局人才股审核并出具委托函,经委托评审的评审结果须报送我局人才股确认。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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