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昊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吴晓强于2026年3月16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于3月16日受理申请,受理申请后我局通知你司法定代表人陈少榜到本机关签领《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你司一直没有前来签领。3月31日我局向你司邮寄发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4月9日邮件退回,退回理由为“拒收”。4月28日我局工作人员前往你司注册地址普宁市洪阳镇后山村西门坛顶局3号首层(自主申报),该处实际生产经营服装,你司没有在此地生产经营,无法现场送达。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举证通知,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2603201102181167)。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到本机关劳动关系与工伤保险股领取该文书(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普益大道961号,联系电话:0663-2225225)。逾期不来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2603201102181167)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专用章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