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普宁公安工作发展和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普宁市公安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到普宁市公安局下属机构开展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人员性质
辅警人员是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使用,辅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打击违法犯罪、治安巡逻、社区防范、维护交通秩序、视频监控、看护等工作,不列入公安序列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85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应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报考202601-202605岗位的,年龄要求为18至30周岁,即1995年7月4日至2008年7月3日期间出生;报考202606岗位的,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即1990年7月4日至2008年7月3日期间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等条件;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技能;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管理,热爱并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能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部分岗位夜间执勤和24小时轮岗工作制度;
6.工作单位服从调配;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有精神病史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星期五)上午8:30至2026年7月9日(星期四)下午5:30。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揭阳市公开招聘服务专栏(https://www.qgsydw.com/ksbm/bmzl_jy.html)考生报名系统并注册,认真阅读公告后,按照系统提示,根据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个人经历应填写至报名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png、bmp格式,100kb以内),并将报名所需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扫描件(JPG格式)上传,保证清晰度。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为方便联络,请所有报考者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报考必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包括首页和本人页);
2.毕业证书;
3.其他证件材料(准驾车型为D或E的机动车驾驶证,退伍证等)。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公安机关在岗在职警务辅助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20-1616(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按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操作,避免错过报名时间。
2.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将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202606岗位的,其所获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应与《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附件2)中的名称和代码一致。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考察环节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资格初审
2026年7月6日(星期一)至2026年7月11日(星期六)期间,普宁市公安局会指定专人负责对网上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已上传报名材料的人员,如因工作人员通知其上传资料不齐或不符致使审查不通过的,可于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12:00前及时补充并重新上传。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将不能参加笔试。审核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及时查看。
(五)打印准考证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至7月17日(星期五)下午5:3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考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卷面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2026年7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普宁市第三中学。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第1小题分数高低顺序排定名次;若第1小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第2小题分数高低顺序排定名次,依此类推。若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对象。笔试成绩将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
六、体能测评
具体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如下:
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日。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未达到1:2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未能进入面试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列为面试递补对象。
体能测评的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普宁市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结果现场公布。经面试合格的,按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未能进入体检环节的面试合格人员,列为体检递补对象。
面试的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八、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视力标准放宽为:单侧裸视4.8,低于4.8的可加测矫正视力,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
体检的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九、政审考察
考察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治考察标准,由普宁市公安局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进一步核实报考资格条件。政审考察主要包括本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其中,对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不得聘用。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经政审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对象。
十、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拟聘用对象将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组织参加岗前培训。
(二)岗前培训
普宁市公安局将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公安知识、安全防护、礼节礼仪、保密意识、队列动作和内务卫生等方面。
(三)聘用
受聘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普宁市公安局签订3年首次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时,普宁市公安局将组织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体检递补对象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依次递补。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而没有递补对象的,可从其他岗位进行调剂递补对象:
(1)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对象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5)未按规定的报到时间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递补工作只集中统一进行一次,递补工作完成后若再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工资待遇及管理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含住房公积金和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由普宁市财政统一保障,具体以普宁市财政核发为准。
人员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新入职辅警进行具体岗位知识培训或以岗代训,并按照《普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落实好日常管理。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承担。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公告要求的毕业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准驾车型为D或E的机动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件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普宁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普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663-2223904
招聘监督电话:0663-2254416
附件:1.普宁市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普宁市公安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