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普宁市智康职业培训学校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1-07 15:46 浏览次数:- 【字体:

广东智康颐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设立普宁市智康职业培训学校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及相关规定,经材料审核和现场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普宁市智康职业培训学校。办学性质为非营利性民办,办学地址位于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流沙大道与东环大道交汇处普宁国际商品城“ONE购物公园”第四层4007号。

  二、批准学校开展养老护理员、育婴员(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

  三、学校应严格遵守国家职业教育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教学质量。

  四、学校需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收费备案、开立银行账户等手续,并在招生、宣传、收费、证书发放等环节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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